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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现乡村的价值——从句容芦塘村谈起

文章来源:历史文化研究会      添加时间:2026-09-10      阅读数:
重新发现乡村的价值——从句容芦塘村谈起

刘亚红

摘 要 句容芦塘村作为笔者的田野调查点,是当代中国乡村的一个缩影,呈现出其独特性以及一些乡村共性。通过这个村庄,可以重新发现乡村的价值,具体表现为农业价值、劳动力蓄水池和社会稳定器功能、精神滋养功能。
关键词  发现乡村;精神滋养;社会稳定器;农业价值

现在,每天都有200多个自然村消失,在原来的地界上或者荒草丛生,或者被推土机铲为平地,或者变成了工业区或居民小区。镇江籍作家格非2016年出版了一部乡土小说《望春风》来纪念他已被拆掉的永逝的故乡——丁岗葛村,他在文中写道:“建立一个家园、形成一座村庄,需要上百年、若干代人的努力。毁掉一座村庄,往往只需要一代人甚或一瞬,从被侵蚀的精气神,到出逃的人口,直至一个空间意义上的存在完全被拆除,老屋变成了废墟,连凭吊的标属都被铲除殆尽。[1]”由此我联想到人类学家萨林斯的一个观点——本土社会自身具有转化外来势力的能力,文化并不是那种轻易会消失的东西。我觉得这个论断应该有个前提,那就是本土社会的物理空间一定不能被人为破坏。文化的确有它自带的生命力,但是文化的载体却可以被资本和权力之手比较轻易地消除,比如被拆迁征用的一个个村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在村庄的数量不可避免减少的情况下,尽可能保留并建设好尚存的村庄,才能谈乡村的价值。
在中国的城市化大量吸纳乡村的财富和人力并使之逐渐衰落的当下,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乡村建设的行列,因为他们认识到了乡村对于人类尤其是经历了太长时间乡土历史的中国人的无可替代的价值。所以,我们不能让城镇化的大潮吞没乡村,乡村振兴战略也已对原来“城市主义”的发展模式进行了纠偏, 意图在城乡融合的基础上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当然不可能让农村发展得比城市更繁荣,工业化和城市化毕竟是大势所趋,只是乡村作为一种人类的生产生活类型尚有其重要功能,还不能消失,对世界如此,对仍有4.65亿人在农村居住的中国更是如此,也许作为一种文明形态的乡村应该永远不让它消失。
在各种因缘际会下,笔者选择了句容芦塘村作为田野调查点,从2016年至今,每年都会投入寒暑假的时间住在村里,参与式观察村民的生产生活情况。所谓参与式观察,指研究者参与到被观察的社会群体的生活空间中去观察、体验他们行为的意义以及他们的观念和情感;在体验他们行为意义的时候,要努力把抽象原理与平凡故事相连接,获得设身处地的理解和理论性的解释。也就是说,研究者既在其内又在其外,既参与其中又超脱其外。在与乡亲们同吃同住同劳动的日日夜夜里,笔者感受到时代席卷下一个村庄风流云散般的人事变迁,比如一个个老人的逝去,村庄主干道从水泥路变成沥青路,明人农庄从兴盛到凋零,伊顿学园从谈笑有鸿儒到门前车马稀。但是也有一些东西一直在,需要仔细梳理、重新发现,比如乡村的价值。
在这个村庄里,有天地自然,有农耕文明,有传统文化,也有多民族共生,其中蕴含的功利价值和精神文化价值是城市无法提供的,当然有些价值是和其他村庄一样的,也有它独有的价值,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重新发现乡村的价值。
一、农业价值
农产品的产量、质量、价格关系到所有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仅靠工业是无法养活所有中国人的,所以农业不会消失,只会变化经营方式。此外,农业还关系到粮食安全问题。自从中国加入WTO后,国外优质低价粮的大量涌入,强烈冲击了国内的粮食生产和供给。国内粮食价格因生产成本偏高而无法与之竞争,农民会减少或放弃粮食生产而从事他业,从而降低我国的粮食储备,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比如因为收购价过低芦塘村已经无人耕种小麦,水稻因为江南人的饮食偏好还有部分村民耕种。只有振兴农业才能确保粮食安全。“三农”专家温铁军认为,粮食安全是新“三农”问题之首,这关系到中国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危机抵抗能力的大小。因此,需要守住耕地红线,增加粮食产量,发挥好乡村的农业价值。
二、劳动力蓄水池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现在农村的生计模式已经不都是务农,打工收入已经占据家庭收入的主要部分,而且务农和打工在一个家庭里呈现出代际分工的情况,是一种老一辈留村务农、中青年子女外出打工的家庭合作模式。这种贺雪峰所归纳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为中国制造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让中国经济在全球竞争中得以胜出。不过,经济学中有一个刘易斯拐点,即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减少,最终达到瓶颈状态,是劳动力从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随着这个拐点的到来,现在的劳动力价格已经不如以前廉价,农民工的收入有了很大提高,不过还在大多数企业可以承担的用工成本的范围内。这种家计模式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如果城市经济形势不好或发生了金融危机,失业的农民工还有最后一道屏障,那就是返乡,老家的土地使用权一直在自己手里,温饱绝对没有问题,这种农民可以退回家乡的制度安排使得我国城市中贫民窟的规模和数量远远少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从而使社会的稳定性得以确保,使城市的发展更有可持续性,中国经济也更有抗风险的能力。进城为中国经济输入劳动力,返乡则为中国经济提供缓冲带,中国的农村和农民为国家的富强做出了可贵的贡献。可以说,正是有了担当劳动力蓄水池和社会稳定器的中国农村,中国的现代化步伐才能如此稳健。
三、精神滋养功能
也许乡村对于生活在其间已经习以为常的大多数村民来说,更多的就是一个有生存资源的居住地,它的精神家园价值更多还是相对于被欲望和功利裹挟、怀有乡土情结的城市中产阶级而存在,但是如果乡村这个载体不存在了,它能够滋养或启迪乡里人、文人、城市中产阶级心灵的功能也就荡然无存了。
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到达一个峰值之后开始重新发现乡村和重返乡村,比如法国的农村人口越来越多,美国的小农场运动如火如荼,“新乡土主义”作为一种逆城市化的思潮正在全球兴起,乡村在更高的层面上复兴,融合传统和现代。这样的乡村有山脉湖泊、月亮星辰、鸡鸣狗吠,民风淳朴、返璞归真、天人合一,有当地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习俗,还有新型农业及农业的延伸产业,现代化的家居环境和便利舒适的生活。这样的生活环境是最贴近人性的,村里的人舍不得离开,城里的人趋之若鹜,这样的乡村是现代性给城里人带来的压力和焦虑的减压之地——“留住乡村不是为了留住‘落后’,而是如何在它赖以维系的经济被吸纳到现代经济之后,让它继续发挥家园和传承文化的作用。[2]”
孔子认为人和自然是一体的,因此“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出自《论语·雍也篇》)可见自然环境对人文心性有启迪和涵养功能。芦塘村的自然、历史、生活遭遇和民族构成对村民的精神气质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村里的老人有着淡泊的生死观,他们经常平静地谈论死亡话题,还会提前为自己选好坟地,回民则会提前为自己打好棺椁。村民们按照已故亲人的意思把他们的坟都建在农田附近的某处,希望后代把自己的坟也建在农田附近。他们的生死观和土地之间是怎样的关系?美国人类学家R·雷德弗尔德认为,“赋予土地一种情感和神秘的价值是全世界农民特有的态度。[3]”人的劳动和土地的回馈是相辅相成的,而过度使用土地和抛荒土地都会损害地力。人与土地如何相处、互动、感应,彼此成全,成为农人一生的课题。这也是“镇江的女儿”赛珍珠在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大地》中所要探讨的主题。人类学者赵旭东认为:“农耕文明使农民和土地紧密相依,产生了一种人和自然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且可共同存在的家园意识,终老乡里,最后入土为安,便是一种最为现实且安心的宗教信仰了。[4]”因为与土地的这份深厚的关系,村民们形成了自然主义的生死观,这种境界很多城里人、文化人都不一定达得到。
其次,芦塘村的村民们普遍有一种既来之则安之的对待苦难的态度。芦塘村地处偏远贫苦之地,生存条件恶劣加上观念落后,导致很多家庭都有不幸的经历。比如谁的妻子被蛇咬了去找神婆治疗从而丢了性命,谁的父亲由于过度劳累突然死了等等。村民们大都没有沉溺于悲伤,心里想的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不管好事坏事,都要接受。这种心理的产生还是受所处生活环境影响的。乡村离大自然最近,乡村生活与自然节律合拍,四季轮回、作息相宜,熏陶着乡民顺应自然、平和安详的心性,延伸到面对自己生活中的苦难,也能做到平静接受,忍耐坚强。此外,对于生存境遇不佳的人来说,怎样获取生活资料已经非常艰难,再悲伤过度,那就是不要活了,因此他们“伤不起”。以“活着”为信仰的村民们需要用“伤不起”的精神来自我保护,使他们在遭遇了很多磨难后还能坚韧平静地继续生活。村里的老太太比老头子多了一倍,经常有老阿姨坦然地告诉我她家老头子死了多少年了,没有太多的悲伤,因为周围的老姐妹大多都死了老伴。当我问她们,为什么她们的老头子寿命比她们短的时候,她们的回答差不多,类似“孩子多,负担重,死命干活,吃得太差……”她们因为大多时间在家里、田里干活,没有在外(山里、矿里)干活的丈夫那么辛苦,更是因为心理上有丈夫这个依靠而少了很多生存的焦虑,因此大多比丈夫活得长,现在基本都有七八十岁。她们都从艰难的岁月走过来,却毫无怨言,一句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就坦然了,至于生活为什么会这么艰难却不会深想,只是努力地活着。顺应自然、臣服命运的心理加上生活的重重磨难,锻炼出了她们坚韧的品格,但这种坚韧又是与认命的奴隶哲学融合在一起的,在农民身上体现了这种正面因素和负面因素的复杂纠缠。我们赞美生命的坚韧,但不是要对不幸安之若素而失去反思现实的能力。贫苦的村民陷于结构性的困境而无力摆脱,只能把不幸归结于命运以换来内心的安宁,因为命运是弱势群体最后的心理防线。对一个关注民生的现代政府和一个具有公共精神的现代公民来说,命运不是对他人苦难淡然处之的借口。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应该由最弱势者的生存状态决定,当前的社会并未实现普遍的公平,城乡差别和城市内部、乡村内部的阶层差别依然存在,普惠的社会还在努力建设中,所以国家和社会一起努力,改变弱势群体苦难的命运才是正途。
芦塘村的村民还有一种包容多元文化的开放心态。回族和汉族的村民在漫长的岁月中毗邻而居,彼此有了接触、磨合、理解的机会,也在共同经历的一个个事件中加深了对彼此的理解,同时也感受到民族身份、习俗差异并不是一个需要执迷的东西,各有各的活法,而且除了差异,人与人之间的共性更多,所以包容多元、和谐共生、求同存异并不是多么玄虚的理想,而是生活本身可以抵达的可能性。多元共存的心态并不仅仅是知识阶层才有的素养,在质朴的乡民心间同样可以渗入这样的理念。只要没有刻意的政治煽动(比如“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样的族群动员说辞),基于儒家学说的通俗化、乡里化后教给他们做人的道理——“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也不要给别人”,加上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自然产生的依赖性情感,他们自然会悟到“自己活,也要让别人活”的和谐共生之理。像芦塘村这样的多元杂居村落的存在,对于世界上那些还在为族群、宗教的差异而心气难平甚至不共戴天的人们,是一个鲜活的实例启示:摆脱自设的观念枷锁,走向开阔的人性天地。
综上所述,芦塘村乃至更广阔的中国乡村、世界乡村,具有城市所不可代替的独特价值,即使乡村的数量在减少,但其作为一种人文类型是不会消失的,还需要在浩浩荡荡的现代化大潮中继续发挥其魅力和价值。

参考文献
[1]宋沅君.《望春风》:失去最后的乌托邦,http://www.sohu.com/a/132260068_
162758,2017-04-06.
[2]范可.人类学观照里的“乡村”存续[J].旅游学刊,2017(1).
[3]Redfield,R.Peasant Society and Culture. Chicago[M].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56:112.
[4]赵旭东.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以一个华北村落的土地利用形态为例∥刘福海,朱启臻.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为江苏科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社会学博士)